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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获通过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06-07-10
      7月6日在京闭幕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分9章60条、共7000余字,通篇围绕企业工会“是什么、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以及保障干好工作的条件”等展开,明确了企业工会的地位,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工作目标,明确规定了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工会主席职权、干部队伍建设,企业工会的工作机制、制度、载体和活动方式,以及企业工会的经费与财产、工会干部保护等方面问题,为企业工会开展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摘自《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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