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5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上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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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开始,城市低保标准、基本养老金、职工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和工伤待遇等5项社保待遇标准全面上调。其中,本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将从原来的300元调整到310元。 根据市民政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的这5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的上调方案,调整后,除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10元外,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增加至640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人均增加120元/月调整,失业保险金调整为392元至501元。 据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丁长利介绍,本市的城市低保对象约16万人。自1996年以来,低保金标准从170元/月增至310元/月,其中2002至2004年3年保持290元/月的标准没变。此后,每年都会对低保金标准进行合理调整,已增至310元/月。财政部门今年将为此次上调多支出1000多万元。
摘自《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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